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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减半 (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

所属分类:汽车知识 发布日期:2023-11-19 14:20:03 浏览次数:

车辆购置税减半 (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

车辆购置税减半

1、赵明轩在复核顾峰和严小颖承办的一个整体评估项目车辆,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12月31日征收,在评估说明的车辆评估举例中购置税,关于车辆重置全价的描述如下“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减半。

2、确定运输车辆的购置价征收,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杂费购置税,确定其重置全价减半,计算公式如下车辆。重置全价=现行不含税购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车辆。

3、(1)车辆购置价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太平洋汽车网汽车报价库》征收,《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购置税,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评估车辆购置价格减半。

4、通过网上查询车辆,该型号车辆的基准日市场价格为159征收,900.00元(含税)减半。

5、(2)车辆购置税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征收,并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车辆。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购置税。故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13%×10%减半。(3)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确定车辆。

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

1、赵明轩说”车辆购置税的评估有一定问题征收,应该减半评估购置税。本例中的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12月31日征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5月31日最新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车辆购置税应在不含税价格的10%的基础上减半评估减半。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征收。本公告所称乘用车车辆,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征收,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减半。

3、(1)车辆购置价通过网上查询车辆,该型号车辆的基准日市场价格为159征收,900.00元(含税)减半。(2)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价/1+13%×10%×50%=159征收,900.00/1+13%×5%=7车辆。

4、0700元购置税。(3)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牌照费、车检费等减半,这些费用约为300.00元减半。

5、(4)可抵扣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车辆购置价/1+13%×13%=159征收,900.00/1+13%×13%=18购置税,3900元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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