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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之前的工龄怎么补偿?
2008年之前的工龄是按照一年补发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员工离开单位后,企业在为员工发放补偿的时候,在2008年之前的工龄是按每参加一年的工作补发一个月的工资计算,有多少年工龄就按多少个月计算。
原来有些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之类的手续,那么这些单位还应该为员工补交养老保险,不能补交的,应该折合成一定的金额补偿。
单位补交2008年的社保,按照什么标准?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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